1月29日,江西省上饶市公安局通报称,28日12时25分许,铅山县公安局接到群众电话报警称,在河口镇金鸡山区域树林中发现一具缢吊尸体,随后确定死者系失踪逾百日的致远中学学生胡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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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上午,多辆警车和一辆挖掘机开上金鸡山附近,距致远中学不远处一粮库被围起警戒线,有工作人员在现场勘察。
另据知情人士透露,胡鑫宇遗体是在粮仓管理员寻找鸡时被发现。
1月30日,知名法医胡志强受访时表示:“不管怎么说,在粮库(区域内)100多天没有发现,这应该是一个重大的疏漏,因为学校周围的房子和空旷的地方都应该搜索到,不应该光搜索树林,还要考虑到他可能栖身的地方。这个粮库显然就是一个搜索的目标。”
“软组织损伤这些情况可能都看不到了”
对于胡鑫宇的尸体找到时几乎腐坏成“骸骨”,胡志强分析指出,“家属说的‘骸骨’我没有看到(照片),因为毕竟已经100多天了,尸体高度腐败是可以形成白骨化的。当地的气温还是比较高的:去年10月和11月份平均气温都超过20℃,有的时候能达到30℃,尸体腐败的速度还是比较快的,但这并不能影响尸检。”
胡志强表示:“法医对什么都可以检验,哪怕都已经白骨化了,也能从骨头中找出蛛丝马迹,所以这并不妨碍尸检。至于尸检能达到什么目的,那是另外的问题。当然,软组织损伤这些情况可能都看不到了。”
“要结合现场勘察情况分析,不好盲目去猜测”
胡志强认为,鞋带可以作为缢吊的绳索,“鞋带是可以勒死人的。”
胡志强分析说:“现在不知道公安现场勘察的缢索到底怎么样?是不是鞋带挂在树上?是一根鞋带还是两根鞋带?这需要官方的通报,而且还要看鞋带的承受力,是否能承受100多斤。”
胡志强表示:“鞋带可以作为缢死的物证,这要结合现场勘察情况分析,不好盲目去猜测,那样是不客观的。”
检方提前介入很有必要
对于当地检方的提前介入,胡志强认为很有必要。
首先从检验程序上来说,公安机关检验,死者家属可以到场见证尸体检验过程。如果家属拒绝到场,公安机关可以注明这个情况,因为是命案,公安机关也必须侦查,不能说家属不签字,公安机关就不做尸检了。
《刑诉法》规定,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应当检验。家属可以到场。“对于一个非正常死亡的尸体,公安机关需要启动正常程序,而且检察机关可以派员共同参与,检察院把这个叫提前介入,在没有嫌疑人之前,检方了解现场的勘察过程,这对以后的工作开展也是必要的。”
胡志强表示:“如此大的案件,现在通报是县、市、省三级公安机关参与办理,而且也提到有刑侦专家参与,这个刑侦专家有可能就是公安部的专家,这个全国关注的案件,我想公安部应该是会介入的。”
胡志强还建议,发现胡鑫宇尸体,家属和律师可能都不是专业人士,“在这种情况下,应当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介入,像我们法医或者刑侦专家,而且法律是允许的。”
胡志强表示,“因为法律规定,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通知死者家属到场。家属往往不具备专业知识,就可以聘请委托有专门知识的人到场见证。这样既能保证勘察过程的程序公正,也可以有效地解释公众的关切。”
大风新闻记者 李华 摄影 陈有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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