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同时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对我校2023级拟录取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含推免生)提出如下体检要求:
一、医院等级:二级甲等及以上正规医院。
二、必检项目列表: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五分类血细胞分析
2、血生化:含肝功能(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及肾功能三项(尿素测定、肌酐测定、血清尿酸测定)
3、内科(含心率,血压,听诊触诊等)
4、五官科(含辨色力等)
5、外科及问诊(含身体生长情况,有无药物过敏史、家族病史等)
6、数字化摄影(DR胸片)
7、心电图检查
以上体检项目请考生逐项检查、仔细核对,请勿遗漏。
三、校外拟录取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含推免生),须自行在符合规定的医院体检,并将检查报告按如下要求提交:
(一)材料上传时间及方式:
5月11日-5月21日期间(每天9:00-17:00)通过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zs.cpu.edu.cn/logon)上传电子版相关材料(所有材料合并成1个PDF文件)。硕士研究生在系统中的报名项目选择“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登录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密码为个人设置的密码。博士研究生报名项目选择“博士研究生报考”,登录用户名为报名号,密码为个人设置的密码。(请使用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或者谷歌浏览器)。
(二)电子材料包含以下内容:
1、考生需下载打印我校“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承诺书”(点击下载),并本人签字确认。
2、考生可使用体检医院体检报告,也可使用我校“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点击下载),表中须有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贴上本人照片。体检应包括上述全部必检项目,同时加盖体检单位的体检专用章。
3、将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承诺书(签字版)、已完成的学校体格检查表(或医院体检报告)及相关检查材料(如心电图、化验单等)扫描制成1个PDF 文件(文件大小控制在3M内),材料上传后可以通过下载功能进行检查,检查无误后务必点击“提交”按钮进行提交。
4、纸质版体检材料原件不需要寄送到我校,考生自留备查。
(三)体检材料审核结果查询
5月15日左右,我校综合门诊部将对系统中体检材料进行陆续审核,考生可登陆系统查看本人体检材料审核状态,若体检材料被退回,请按文字提示要求,尽快补充相关材料,将补充材料与原材料合并成1个新的PDF文件后上传,再次提交待审,截止时间为5月28日。
四、本校拟录取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含推免生),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不需要考生上传体检报告至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
1、时间安排: